(網經社訊)日前,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、杭州律協互聯網信息專委會主任吳旭華在接受《工人日報》記者就“APP自動續費”問題采訪時表示:
1、免費試用不等于自動續費,特別是在沒有以合理方式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。
2、為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,商家應當在試用期滿正式開始收費之前,同樣以明示的方式提醒和告知消費者。
3、提供商品或服務的APP經營者已涉嫌違反電子商務法的規定,侵犯了用戶的知情權、選擇權。
4、龐大的在線用戶人數背景下,是互聯網市場競爭的暗流涌動。這也是不少APP平臺打“擦邊球”來綁架消費者的原因。一些APP平臺懷著僥幸心理,希望能夠快速從用戶這里收取費用;另一方面,不少消費者在被坑之后沒有及時拿起法律的武器正常維權。同時,電商法實施之后,不少行政監管部門還在探索 總結,尚未拿出有效的監管措施對此類行為進行嚴厲打擊。
5、或許在一段時間內平臺賺錢快,但是如果是以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方式來進行,遲早會被消費者發現并拋棄,最終也是得不償失。
報道原文:APP們“留”住用戶的套路有多深?